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美新科技: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票数等于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提名。提名人需提供候选人简历,被提名人须同意并提交个人信息。选举时,股东所投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选票数上限,否则该轮选票无效。董事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公司将另行召开会议补选。本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制定,由董事会解释并可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新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