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二)。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一建13.05%股权、浙江二建24.73%股权和浙江三建24.78%股权,以202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期间内,标的公司完成加期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未发现减值。浙江建投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更。各标的公司下属企业有新增、注销及负责人变更。标的公司新增多项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存在部分专利权失效情形。部分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及行政处罚,均已确认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