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建议采纳股份奖励计划及(2) 建议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向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有条件授出奖励股份)
中国金石矿业控股有限公司建议采纳股份奖励计划,旨在激励合资格参与者为集团作出贡献,并吸引及挽留高素质员工。该计划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7章下的股份计划,须经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建议于2025年10月22日向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田兴先生有条件授出23,300,000股奖励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98%。此次授出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生效。奖励股份将通过发行新股方式支付,无购买价。
授出的奖励股份归属性取决于以下条件:自授出日起12个月届满,或陈先生协助公司成功收购智利金矿项目并取得勘探参与权,以较早者为准。此外,须达成表现目标,包括完成金矿开采权收购,以及集团综合收入或毛利较2024年增长不少于8%。
计划设有退扣机制,若承授人涉及欺诈、破产、刑事犯罪或严重违约等情况,未归属的奖励股份将自动注销。奖励股份在归属前不享有表决权、股息权等权益,归属后则与现有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计划授权限额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约38,943,538股),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为已发行股份的1%(约3,894,353股)。个人授出超过已发行股份1%须经股东另行批准。
董事会认为建议授出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有助于吸引关键人才并推动战略发展。除上述授出外,目前无其他授出计划。相关事项将提交股东特别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