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义务人须及时、公平披露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或知悉时及时披露。公司应建立保密机制,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定期报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设审计委员会监督财务与信息披露合规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