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8,248,412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股东权利与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公司设总经理及若干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遵循持续稳定原则,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独立董事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使特别职权。公司可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股份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