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董事辞任;及(2)授权代表变更)
威雅利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範欽生先生因其他個人事務,已提呈辭任執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根據本公司與範先生共同協定,有關辭任所需之通知期已獲豁免。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條及新加坡上市規則第704(7)(a)條,範先生確認:(a)彼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b)並無任何與董事會於重大事項上(包括對本集團或其財務報告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未解決的意見分歧;(c)彼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其辭任之事宜須提請股東垂注。
董事會對範先生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致以衷心感謝。
範先生亦不再擔任本公司之授權代表(就香港上市規則第3.05條及新加坡上市規則第725條而言),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起生效。同日起,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謝力書先生已獲委任為授權代表。
股東應參照本公司在SGXNET網站(www.sgx.com)另行披露有關董事辭任之公告。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一名執行董事,謝力書(主席);一名非執行董事,黃紹莉;及四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章英偉(首席獨立董事)、劉進發、曹思維及姜茂林。
本公告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