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中水务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证券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证券投资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债券、回购、增发等,资金来源限于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信贷资金。公司坚持谨慎投资原则,不影响正常经营。证券投资额度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50%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大会审议。小额投资由总裁审批。证券投资须以公司名义开户,严禁出借账户或提供资金。战略投资部负责实施,设立工作小组,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风控内审部定期审计,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监督检查。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人员须保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