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筹备、股权管理、资本市场战略制定等职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上交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确保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空缺时,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出现违规、失职等情况时,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离任需进行审查并完成工作移交。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