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旨在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明确受理渠道包括电话、邮件、传真、信函、来访及监管转办等。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工作,包括受理、调查、答复及汇总分析。投诉实行实名制,需记录投诉人信息并填写登记表。一般投诉应在30日内办结,复杂事项可延期并告知理由。处理过程须保密,回复内容不得早于公开披露时间。公司应建立投诉台账,保存至少两年,并在官网公示投诉渠道和流程。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