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不超过3年。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行使监事会职权等。重要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或股东会,并可接受股东请求提起诉讼。公司应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内部审计部门为其日常执行机构。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书面提交董事会。年度履职情况随年报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