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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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本公告。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公司章程,以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建议修订须待本公司股东于即将举行的临时股东会上以特别决议案形式批准后,方可生效。有关建议修订的详情将载于通函,并与临时股东会通告一并适时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phj.com),同时按H股股东选择的通讯方式寄发予相关股东。
承董事会命
Laopu Gold Co., Ltd.
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徐高明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香港,2025年10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徐高明先生、冯建军先生、徐锐先生及蒋霞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孙亦军先生、何玉润博士及施德华先生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