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邓鸣))
东阳市瀛华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邓鸣先生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尚未取得上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相关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