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山石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版))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控财务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行为。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下: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或关联人担保等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公司不得为股东、关联方及第三方随意担保。财务资产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包括申请受理、调查评估、合同管理和风险监控。法务管理部门协同开展法律审查。所有担保事项须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如被担保人违约、破产等应及时公告。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