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增强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应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支出等条件。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制定分配预案并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履行决策程序并保障股东权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