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包括财务业绩、收购兼并、重大合同、诉讼仲裁等。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泄露。信息披露前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确保内容合规。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并对违规行为追究责任。制度还规定了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及自愿性信息披露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