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媒体应对、组织培训及合规监督等职责。任职资格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专业知识及深交所颁发的资格证书,且不得存在法定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备交易所。空缺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董事长代行职责。公司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须忠实勤勉履职,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离任时须接受审查并移交工作。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