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5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召集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应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