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巨石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14:30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燕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403名,代表股份2,444,737,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70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