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非执行董事委任期限延长及未能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中關村科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現時未能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多項規定。截至公告日期,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少於三名,違反上市規則第3.10(1)條;獨立非執行董事佔比低於董事會成員三分之一,違反第3.10A條;薪酬委員會主席職位空缺,違反第3.25條;提名委員會主席職位空缺,違反第3.27A條。
根據上市規則第3.11條、第3.27條及第3.27C條,本公司須於違規後三個月內補任相關職位。與第3.10(1)條、第3.25條及第3.27A條相關的寬限期於2025年10月21日屆滿;與第3.10A條相關的寬限期則於2025年12月30日屆滿。
本公司已物色合適獨立非執行董事人選,但需額外時間完成內部程序、董事會決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獲取股東批准,以及取得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審批,委任方可生效。
為此,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10(1)、第3.10A、第3.11、第3.25、第3.27、第3.27A及第3.27C條規定,並申請延長寬限期以填補職位空缺。本公司將盡快於切實可行情況下完全遵守上市規則要求,並於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徐景泉先生、何融峰先生、黃聞先生及楊鵬艷女士;非執行董事張春雷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吳德龍先生及林禎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