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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科技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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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乐鑫科技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2025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适当人选或禁止参与情形,且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要求。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00,691.97万元,达2022年度的158%,完成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级均为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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