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10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至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评估内部控制,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提案。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督导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公司应披露委员会履职情况,委员会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披露。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原2023年版本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