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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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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因部分激励对象岗位变动不再适合参与,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该调整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1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规定。除副总经理林娜、董事会秘书黄志强暂缓授予外,其他首次授予对象与股东会批准及调整后名单一致。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禁止授予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委员会同意公司向194名激励对象授予1,942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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