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榮萬家生活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146)審計委員會職權範圍書核心內容如下:
審計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至少三名,全部為非執行董事,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備合適專業資格或會計及財務管理專長。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任期限由董事會決定。委任前核數師合夥人受限,於離職後兩年內不得擔任成員。
秘書由聯席公司秘書擔任,可另委任具資格人士。每年至少舉行兩次會議,成員或秘書可提議召開,外聘核數師亦可要求會議。會議通知需提前14天,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以出席成員過半數通過,書面決議經全體成員簽署同樣有效。會議紀錄由秘書保存並發送全體成員。
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與外聘核數師舉行兩次無執行董事出席的會議,可邀請財務主管、內部審計人員及其他董事出席。僅成員有投票權。主席或另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提問。
職責包括:建議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及罷免;監察財務報表完整性,審閱會計政策、重大判斷、核數調整、持續經營假設及合規情況;檢討財務監控、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協調內外核數工作;審視審核情況說明函件及管理層回應;推動企業管治政策、培訓、合規及操守準則;行使《公司法》賦予監事會的財務檢查、監督董事行為、提議召開股東會及提起訴訟等職權。
委員會有權查閱所有賬目紀錄,要求管理層提供財政資料,並可於公司承擔費用下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且獲提供充足資源履行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