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资金占用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公司禁止为关联方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代偿债务等行为。关联交易需经决策机构审批并签订协议,财务人员须核对关联方清单及审批文件后方可支付资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内审部门每半年开展内审,注册会计师须对年度财务报告中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