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治理水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及执行委员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符合条件的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提前发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等工作。董事长行使召集会议、签署文件、督促决议执行等职权,特定情况下可行使紧急处置权。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