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主要职责包括:审阅财务报告,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整改重大问题,监督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