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增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因不履行职责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形。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对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季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