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资实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管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适用范围包括辞职、任期届满、罢免等情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原成员继续履职至新成员就任。董事辞职自提交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则需继续履职。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日内或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一定期限内持续有效,保密义务长期有效。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任期内离职的每年转让不超过持股总数25%。存在未履行承诺或违规行为的,公司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