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就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10月15日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2025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确定该日为授予日,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292.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8元/股。激励对象名单已公示且无异议,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