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份变动管理制度,规范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行为。适用范围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并在股份变动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股份须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禁止在特定情形下减持,如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董事、高管每年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禁止窗口期买卖股票。公司股本变动导致权益比例触及规定比例时,需同步披露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