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及表决规则。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重大资产处置等职权。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须提前20日或15日公告通知,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符合法规。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遵循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原则。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公司应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决议违法或违规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