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1/2,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评估其独立性与勤勉情况,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协调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与的外部审计沟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支持,成员须保密且回避利益冲突事项。履职情况需定期披露,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督促披露。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