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考核与激励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拟定薪酬与考核计划、审查履职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等。相关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归档,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