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公司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担保,确需担保的须符合章程及制度规定。担保范围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隐性担保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形须股东会批准,包括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对股东及关联方担保等。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债权人、债务人、金额、期限、方式、范围等条款。财务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法务部负责法律审查及追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负责监督。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