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评议、提名和发表意见。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提出董事会规模与构成建议;研究董事、高管选聘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归档,委员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