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春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主要内容如下: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离职自动失去资格。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归档。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议案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