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董事会职责及议事程序。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审批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机构设置及高管任免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审议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原则上亲自参会,可书面委托他人。会议提案由董事长、董事、专门委员会等提出。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交易等事项应回避。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提供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决议公告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