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宁波银行宜兴支行和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10万吨/年多碳醛醇酯等产品项目”和“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前期已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将26,772.80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他用。银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公司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人。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销户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