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交提名或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工作组保存,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