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相关人员辞任、任期届满及解任等情形。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人数不足,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任职期间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刑事处罚、失信等情况的,须停止履职或限期解职。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须履行未完成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忠实义务在合理期限内持续有效。执行职务不当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负责追责,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