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中国新经济基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营运资金充足性声明(“声明”)出具备忘录,该备忘录附于2025年10月20日发布的招股章程中。公司董事对声明及支持声明的董事会备忘录(包括其中的营运资金预测)负全部责任。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申报会计师,依据2025年10月2日的委聘函、香港投资通函报告标准第500号及相关鉴证业务准则执行工作,旨在就声明形成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向管理层查询、审阅营运资金预测所依据的分析与假设,并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但远小于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全面审计,因此不发表审计意见。
申报会计师认为:(a)董事会已基于适当且审慎的查询后作出声明;(b)为公司营运资金预测所需融资提供支持的机构已书面确认相关融资安排的存在。
声明基于对未来交易、现金流及其他未来事项的预测和假设,实际结果可能因预期事件未发生或不可预见事件出现而产生重大差异。
本函专为配合公司拟进行的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可认购两股供股股份之供股交易而编制,仅限指定用途,未经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引用或提交至任何文件,惟可向承销商提供参考,或在与供股相关的协议及通讯中提及本函存在,亦可纳入公司编制的交易文件汇编中。公司可在法律、监管或交易所要求下向专业顾问披露本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