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上海劍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經2025年9月3日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決議修訂,適用於H股發行並上市後。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住所位於上海市閔行區陳行公路2388號8幢501室。公司股票分為A股和H股,股份發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公司股東會為最高權力機構,行使包括選舉董事、審議利潤分配、增減資本、修改章程等職權。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含4名獨立董事及1名職工代表董事,負責執行股東會決議、制定經營計劃、管理內部機構設置等。設立審計委員會、戰略與ESG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
公司實行積極利潤分配政策,優先採取現金分紅,原則上每年現金分紅不低於當年可分配利潤的15%。在符合條件下可進行股票股利分配。利潤分配方案由董事會擬定,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公司可因減少資本、員工持股計劃等原因回購股份,並應遵守信息披露義務。合併、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項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清算時,剩餘財產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
本章程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並優先適用境內外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市地監管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