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5.00万元,投入“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25,665.00万元,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5MW分布式储能电站、资质建设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平台。资金来源为剩余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15%,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06年。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