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等相关人员。重大信息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等,达到规定标准须及时报告。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分析与披露判断。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人及保密义务。未按规定报告或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