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租赁资产转让安排)
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7)于2025年10月17日公布一项须予披露交易。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诚通融资租赁与承租人晋建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订立租赁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协议,诚通融资租赁将向承租人购买租赁资产,购买价格为人民币1.3亿元(约港币1.417亿元),并将其回租给承租人,租赁期为一年,可依条款提前终止。若协议条件未能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成,诚通融资租赁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租赁资产包括污染防治设备、电梯及工程设备等,非创收资产。购买价格参考山西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成本法评估的估值约人民币1.8596亿元后协商确定。评估重置成本约为人民币1.9879亿元,成新率约为93.55%。租赁期内,承租人将分四期支付租赁款项总额约人民币1.3263亿元(约港币1.4457亿元),包含租赁本金及利息约人民币263万元(约港币287万元)。此外,承租人需支付一次性不可退还服务费人民币130万元(约港币142万元),用于企业融资咨询服务。
租赁期满且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后,可按人民币1.00元名义代价回购租赁资产。诚通融资租赁可视风险情况要求提供增信措施,包括保证金或担保。该交易属公司日常业务,预计带来总收入约人民币393万元(约港币428万元)。董事会认为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由于相关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公告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