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酒钢宏兴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召开方式、议事程序及决议披露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职权。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须提前通知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表决实行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决议须及时披露,并由董事会组织实施。本规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