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光榮建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998)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三時正,假座11 Joo Koon Crescent Singapore 629022舉行股東周年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本代表委任表格適用於該會議。
會議將審議以下普通決議案:
1. 省覽、考慮及採納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董事會報告及核數師報告;
2.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置不超過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本20%之額外股份;
3. 授予董事一般授權,購回不超過決議案通過當日已發行股本10%之股份;
4. 擴大配發、發行及處置股份的一般授權,加入購回股份數額;
5. 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02港元;
6. 重選Kwan Mei Kam先生、Tay Yen Hua女士為執行董事,武冬青博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7.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8. 續聘Ernst & Young LLP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特別決議案:
9. 批准採納公司經第三次修訂及重訂之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並授權董事採取必要行動完成存檔程序。
股東可委任代表出席大會並按指示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或續會舉行時間前48小時送達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或透過指定網站提交。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親身出席並投票,惟此時代表委任將視為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