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化东宝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958,542,829元,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忠实勤勉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可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应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公司设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须按规定披露,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解散时应依法清算,清算义务人为董事。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