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10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订。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股东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通知需提前21日(年度会)或15日(临时会)发出,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类别股东权利变更的,需经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规则还明确了提案程序、会议登记、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公告要求等内容。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