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聘任高管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提名、核安全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保密事项须履行保密义务。本规则自2025年10月16日起生效。
